十一届县委召开第七十三次常委会议
| 招商动态 |2016-07-01
6月27日,十一届县委召开第七十三次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市纪委印发《关于对改进暑期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问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方案;研究昌黎县《关于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监理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研究《昌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办法(试行)》;研究2016—2017年度昌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相关事项;研究《2016年昌黎县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项目审批服务考核办法》;研究部分产业园区机构设置和组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事宜。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会议强调,破解发展中的资金、土地等瓶颈性问题,打造创新创业的微中心,都需要创新的思维和工作方法,需要树立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工作导向,从而为改革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县纪委和组织部要认真研究,不仅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还要配套建立纠错机制,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会议研究通过了《昌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办法(试行)》。会议要求,实施本《办法》,要从确保资金安全和保护干部两方面正确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各单位要从现在起搞好自查自纠,解决存在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2016-2017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会议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继2013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之后,我县迎来的又一次“大考”,是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契机,是融入京津冀城市群、重塑大县强县形象的关键一步。会议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全面发动、协调联动,要让“创城”迅速成为全民共识、全民意识、全民行动,带动每一个昌黎人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项目审批服务考核办法》。会议强调,经济发展靠项目,项目引进靠招商。抓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全力引进大项目、高科技项目、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主体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都需要对我县的招商引资体制进行改革。会议要求,县招商局作为牵头部门,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主体部门,要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逐一进行落实,打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