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海港区直学校今天(27号)开始新生报名!连续3天,机不可失!
| 招商动态 |1970-01-01
报名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8:3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海港第四小学
报名材料
(一)主城区户口
1.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无房产者提供租房协议;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预防接种本;
5.二至九年级学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主城区购房
1.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提供房本(或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一年级需提供预防接种本;
6.二至九年级学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7.二至九年级非港区户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三)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托管区域)
1.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公安部门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县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所租房屋的房本或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待查);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预防接种本;
6.二至九年级学生需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人社局将会同公安、住建对提交资料进行核实,虚假证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用欺骗手段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转入学生需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结转入手续,开学后不再接收学生转入(招商引资项目人员及特殊人才子女除外)。
备 注
1、以上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本外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预防接种本仅一年级新生提供。
详询海港人社局,请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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